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网格事项分层分类办理机制,厘清不同层级、部门之间职责边界,完善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事件上报、任务交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