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对农村公路以外的,实际承担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功能的农村道路(包含林道、机耕道等),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条例,制定相应的建设、养护及资金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