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五章 绿色发展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州、洮河流域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洮河流域城乡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