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通过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