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第二章 就业促进

第八条

有效

在本市居住的台湾青年,可以参照本市居民进行失业登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为台湾青年再就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促进再就业。

​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