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为台湾居民居住证使用提供更多应用场景支持。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措施,实现在本市范围内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社会面应用同等便利。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