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第三章 创业扶持第十条有效鼓励台湾青年参与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都市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以及其他领域的创业,引导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创业项目融入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台湾青年参与乡村振兴,参与本市特色农业产业、农业科技、乡建乡创等领域的创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