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推动完善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洋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与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

推进建设“天基、海基、船基、海底基、岸基”五位一体的海洋立体观测和海上卫星通信网络体系,形成现代化海洋信息感知和传输网络系统,推动智慧海洋工程与海洋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