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条例/第三章 规范经营第二十二条有效乡村民宿经营者应当将相关证照、住宿须知等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信息和广告宣传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