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开办乡村民宿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旅游发展和乡村民宿发展专项规划以及治安、消防、卫生、环保、房屋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开办手续。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