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将乡村民宿纳入年度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多渠道推介旅游乡村民宿产品及线路。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