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民宿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乡村民宿管理人才,加大人才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外出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回乡创业。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