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公民应当依法服兵役,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征集。军人及其家庭应当受到全社会尊重,军人及其家属按照规定享受优待。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