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藏传佛教活动场所第四十条有效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按照《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