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专利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省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和省重点项目牵头组织单位应当组织开展专利权战略分析,制定专利管理制度,对可能产生专利权的问题进行预测评估,跟踪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发展动态。项目实施单位发现知识产权受他人制约等情况而无法实现项目目标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牵头组织单位。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