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第三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专项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