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第二节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对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7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