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