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迁出,并处占地面积每日每平方米五至十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