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人才工作,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学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培养和引进人才,支持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本市创新创业,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为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