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条例/第二章 地方气象事业第八条有效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有关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确保地方气象事业与国家气象事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