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条例/第六章 气象行业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及其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