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科学技术进步以及相关服务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