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第二章 罚没处罚的执行第九条有效执法人员执行罚没处罚,必须持有国家或者本省制发的执行公务的证件,无证不得处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