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财政部门对执法机关必不可少的办案费用要予以保证,对执法机关的罚没收入和办案费用补助的开支,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管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