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陈醋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喀左陈醋的文化传承和传统酿造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