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七章 科技创新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升科技管理能力,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