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科技创新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发挥政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调动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坚持开放合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