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推行殡葬改革,搞好公墓、殡仪馆和其他殡仪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在县城和其他推行殡葬改革的镇办理丧事活动,应当在指定的服务场所进行。禁止在城镇规划区内乱埋乱葬。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