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八十五条有效市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程序,依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依照《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