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其文本以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上刊载。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