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主要审议法规草案是否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是否符合本省的实际,法规草案的体例、结构、用语是否规范。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