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乡村振兴示范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推广,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品牌运营。

支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优质土特产供给。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