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报送停车场信息、配建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