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庐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界线坐标划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