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第四章 场景拓展第二十八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应当遵循依法有序、严格监管、安全可控的原则,结合技术发展态势、标准规范、基础设施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智能网联汽车采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按照从低风险等级到高风险等级道路、从简单类型到复杂类型测试、从低技术等级到高技术等级自动驾驶系统的原则,对智能网联汽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