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高等学校应当逐年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比例。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把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列为对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