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第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试用后有偿转化制度。引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等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约定由企业试用后有偿转化的方式实施转化。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