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