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适用各类支持发展政策,平等使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排斥民营企业的条件。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