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