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灾害防治第四十六条有效跨汛期施工的涉河工程项目,应当制定安全度汛方案,采取安全度汛措施,并事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