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卫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