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卫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实行水量的统一分配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