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构评价、伪造物流单据、诱导作出指定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