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夜间施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