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第六十条有效鼓励乡村、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的自治公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对违反规定者可以提出劝告、批评和警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