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28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