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二十条有效主席团应当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对代表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