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每年组织开展本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开展古梨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